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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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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虫夏草(Cordyceps sinensis) 是麦角菌科冬虫夏草菌寄生在蝙蝠蛾科昆虫幼虫上的子座和幼虫尸体的干燥复合体,是我国传统名贵中药之一,主要生长在西藏、甘肃及云南等地高海拔森林草甸或草坪上。
您知道吗?我们熟悉的野生冬虫夏草,其实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稀植物资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须事先经过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许可后才能进行,否则将涉嫌违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办理时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包括:野生植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申请人身份材料、能够证明植物来源合法的材料(例如原产地省级林业部门出具的采集证和同意出售的批文),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等。详情请看下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新办审批
请注意,人工培育虫草的出售、收购许可不予办理。如果您经营的是人工培育产品,则不需办理许可。此外,跨市交易或连锁企业零售等情形,审批权限有具体规定,申请前可先向当地林业部门咨询。
未经许可擅自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将构成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包括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罚款等;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